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象征着“南珠之乡”形象的“南珠魂雕塑”【北部湾广场】; 北海历史与风霜的见证【北海老街】巴洛克之歌; AAAA级国家旅游景区【北海银滩】,沙细,浪平滩浅滩平 游览中国美丽的海岛-涠洲岛
[服务标准]
1、交通:武汉-南宁东往返高铁二等座;当地空调旅游车,每人一正座(19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2、住宿:酒店双标准间
3、用餐:全程4早5正(早餐酒店含不用不退,正餐15元/人/餐 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
4、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5、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6、自费/购物:进2个购物店(珍珠店/丝绸店/乳胶店,三选其二),无强制消费。
①精华景区推荐收费标准:赶海280元、渔家乐280元、海洋之窗138元、环岛游280元、大江埠138元、明仕田园180元(自费项目收费包含额外增加项目的车费/导游服务费/门票费) 说明:以上项目为广西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景点,具体选择项目参考导游介绍,导游须按自费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及景区内)、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使用费及其他综合服务费用。故谢绝任何证件使用,敬请谅解;儿童收费标准按各景区规定执行。)
[费用不包含]
1、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3、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4、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6、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另付费项目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城市 项目名称 参考价格 项目简介 最低参加人数 北海 赶海 280元 参加渔民沙滩赶海——挖螺、检贝壳、体验渔民生活 北海 渔家乐 280元 本土文化的地角渔村 北海 海洋之窗 138元 活体贝类珊瑚馆 北海 环岛游 280元 乘观光游船出海,与大海来个亲密接触 北海 大江埠 138元 展示蛋家人以打鱼为生的水上生活及其独特的花船婚恋习俗 硕龙 明仕田园 180元/人 另付费项目提示
一、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旅行社提供《另付费项目说明》供旅游者参考,如有参加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另行付费的项目及时间。
三、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订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四、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另行付费项目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五、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时,特别提示旅游者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旅游者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旅游者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高速高空、山上活动或其他有风险的活动等),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北海 珍珠店/乳胶店 约60分钟 珍珠/乳胶 北海 丝绸店 约60分钟 丝绸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62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