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17天
[线路特色]
精选北疆景点:一河两岸景色五彩滩、高山湖泊赛里木湖
[服务标准]
住 宿:全程 12 晚住宿,全程精选当地舒适商务酒店标准间;用 车:当地旅游用车,车型根据实际人数安排,每人一个正座。餐 饮:12 早 11 正餐,酒店均含早,若客人不用费用不退,不含酒水,敬请谅解;(早餐为酒店含早;正餐 30/人/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满十人(或超出十人)餐厅将视具体情况人数调整菜品的数量)不吃不退;门 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包含:天池门票+区间车,可可托海+区间车,禾木门票+区间车,喀纳斯门票+ 一进区间车,五彩滩门票,赛里木湖门票,那拉提门票+河谷区间车,巴音布鲁克门票+区间车,天山大峡谷门票,博斯腾湖、火焰山门票、坎儿井门票;购 物: 全程一个特色展览馆(吐鲁番玉石博物馆/嘉禾(二选一));(景区或酒店必经购物场所,不属旅行社安排、不保证售后服务、购买请慎重);导游服务:参观游览过程中地方专职中文导游服务或景区讲解员;大交通:武汉/乌鲁木齐/武汉往返火车硬卧(不保证具体铺位,以实际出票为准);备注:
1、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景点的先后顺序,希望大家理解。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3、酒店押金和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4、园中园门票及景区内的小交通及所有消费;
5、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588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