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8天
[线路特色]
全程零自费、零购物 4大景区区间车全含 景区直达:包含天山天池、喀纳斯湖、禾木 、魔鬼城、4大景区区
[服务标准]
1、机 票:武汉往返乌鲁木齐飞机经济舱含税;
2、车 费:国产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人数调配(自由活动不含车);
3、门 票:魔鬼城、喀纳斯湖+区间车、禾木+区间车、吐鲁番(坎儿井、火焰山)、天山天池+区间车、五彩滩赠送、(不含景区娱乐项目、门票不享受任何证件优惠退费包括老年人、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
4、住 宿:全程精选当地标准住宿;
5、餐 费:含7早8正餐(正餐30元/人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分量)备注:旅程沿线受地域限制餐饮质量有限且个别餐为路餐特色抓饭或拌面,请游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不吃不退;另途中用餐时间难于掌握可能用餐时间会较早或较迟,请游客提前自备零食,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起水土不服,请自备常用药。
6、导 服:全程优秀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向导)
7、儿 童:儿童团费含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全价正餐、其他自理。
8、购 物:纯玩无购物备注: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单人入住须补房差
2、小交通:景区内区间车;游客往返集合出发点的交通费用
3、门 票:景点内的园中园门票
4、差 价:升级舱位、升级酒店、升级房型等产生的差价
5、儿 童:儿童不占床,如需占床请补交费用;不含门票,届时请根据身高情况,在景区门口自行购买,敬请谅解
6、特殊情况: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7、个人消费:行程外的自费项目、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产生的费用娱乐项目不算自费加点项目(如:游船、民族家访、水果宴、烤全羊、新疆歌舞等)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73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