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1、安全责任大于天:北京保健医生随队,防生病、防走失、防摔倒
2、孝心赠送时时在:爱心手环,定制手袋,贴心面包奶片,《养生
3、欢乐体验满全程:听天津相声,品皇家美食,新西兰海洋文化节
4、最美不过夕阳红:才艺展示,生日祝福,金婚庆典
5、精彩互动共分享:摄像师跟拍,优酷+美篇+微信公众号,照片、视频播报。
[服务标准]
住宿:住宿商务酒店2-3人间(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指定入住酒店:奥北酒店、忘归国际、鑫宝宾馆等(因为每批次人数多,会选用更多酒店入住,参照以上酒店条件);门票:行程中标注景点第一门票;用餐:4早7正餐,正餐40元/人天(包含北京风味烤鸭餐30元人、皇家御膳美食80元人、天津狗不理包子特色餐30元人);导服:北京全程导游服务、工作人员悉心照料,北京当地随队医生服务;说明:客人自愿参加游览项目(门票已包含旅游用车、导游服务,不再享受门票优惠):恭王府四合院胡同文化游130元,《朝阳剧场》演出150元, 慈禧水道140元 。 赠送:防走失手环一个,金婚老人时尚合影一张;广场集体合影一张、《爸妈养生宝典》每家庭一本。温馨提示: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均可报名。70岁以上的老人,建议家人和亲属陪同。优惠政策: 60-69岁有老年证优惠50元/人;70岁以上凭身份证优惠60元/人;离休证优惠150元/人(优惠费用凭证件北京导游现退)。
[费用不包含]
1、客人自愿参加游览项目(门票已包含旅游用车、导游服务,不再享受门票优惠):130元,《朝阳剧场》演出150元, 慈禧水道140元 。
2、毛主席特型演员11月因档期问题不能前来晚会现场与游客朋友互动,亦不做任何补偿,敬请谅解 另付费项目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城市 项目名称 参考价格 项目简介 最低参加人数 北京 恭王府 130元/人 “王府之冠、什刹海明珠”的【恭王府+乘黄包车胡同游】“一座恭王府,半部清代史”,这座历史上曾显赫一时的王府,历经了大清王朝七代皇帝的统治,见证了清王朝由鼎盛而至衰亡的历史进程 北京 朝阳剧场 150元/人 【中华绝技秀】,欣赏迄今已接待中外宾客500多万人次精彩绝伦的杂技表演。 北京 慈禧水道 140元/人 【慈禧水道】游览:走乾隆走过的路,坐慈禧坐过的船,看老佛爷专属船在云中走,人在画中游的风景 另付费项目提示
一、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旅行社提供《另付费项目说明》供旅游者参考,如有参加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另行付费的项目及时间。
三、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订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四、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另行付费项目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五、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时,特别提示旅游者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旅游者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旅游者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高速高空、山上活动或其他有风险的活动等),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北京 金肆维水晶 45分钟 欣赏精美水晶饰品、眼镜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56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