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服务

我社与旅游主管部门签署了《旅行社诚信经营协议》,加入诚信经营公约,已在旅游主管质量监督部门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 承诺为游客提供交易保障服务。
游客在我社参团旅游,如果遇到“行程内容虚假、不签署旅游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内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不提供正规发票、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索取小费”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游客可以向本社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或本社旅游主管单位发起维权,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将扣划旅游社保证金进行赔付,以保障游客权益。


游客在我社报名旅游遇到如下问题:
旅行社不签署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不提供旅游发票;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导游和领队没有执行旅游行程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
可以向本社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或本社旅游主管单位发起维权,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将扣划旅游社保证金进行赔付,以保障游客权益。


对于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旅行社的安全,旅行社是领先责任人,旅行社是游客安全保障义务的最有力的执行者和保障者。我们旅行社承诺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制作合适的旅游线路

旅行社最大的职能和有事,就是优化现有旅游要素,把互不相干的要素组合起来,卖给游客享受,旅行社是旅游线路的制造者。因此,旅行社在组合线路时,首先要考虑线路的安全性,要对线路有实证,即腰有亲身体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具有探险性质的线路尤其如此,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其次,根据不同游客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区别对待;再次,对于老年和未成年游客给予特别关注。

2、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实施

就组团社而言,为了确保游客的出行安全,首先要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具体后文再述),其次是提升保险意识。一方面为游客按照规定办理责任保险,同时要培训业务员,弄清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却别,在推销线路时,尽可能动员游客购买意外保险,降低因意外伤害的纠纷。再次,旅行社要重视旅游车的适用,因为许多旅游伤害和旅游车的安全息息相关。

3、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

在旅游行程中,组团旅行社自身为游客提供的服务有限,绝大部分服务来自服务供应商。组团旅行社特别需要对于地接旅行社和交通供应商监控,选择了合适的地接旅行社,团队行程服务就成功了一大半,因为借助负责任的地接社能够把地接服务安排妥当,确保游客权益的实现,组团社可以高枕无忧。大交通问题的解决也是十分重要,尤其是春节黄金周期间,天气和运力都会给团队出行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3、管理引导好游客

游客是需要管理的,也是需要引导的。这里所谓的管理,并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服务管理。旅游团队强调的共性,强调的步调一致,而不是个性,也不是各行其是。这是团队旅游的特点,也可以说是缺点。旅行社如何协调好整个团队游客的节奏,体现旅行社,特别是导游领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引导游客行程中趋于理性也必不可少。比如特别不能任由游客前往不安全的地带、比如游客要参加危险项目,旅行社要及时进行劝阻、比如对于自由活动游客的告知等。

5、防止损害的发生

防止损害的发生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就是事先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领先,安全为主,已经概括了安全预防工作的全部要求。这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关键是抓落实。其次,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措施,把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论该事故与旅行社的服务是否有关,只要是团队游客,只要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就要及时送医、报案,防止因为拖延而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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