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4天
[线路特色]
2016年春晚分会场【訾洲象山】 遗落在人间的仙境【世外桃源】
[服务标准]
1、交通:往返高铁二等座;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1人1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
2、住宿:酒店双标间 (如出现单男单女,优先安排三人间或者客人自补房差);
3、用餐:含3早3正1米粉,正餐30元/人/餐,《小南国》,阳朔《啤酒鱼私房菜》,桂林《椿记烧鹅》,不足10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门票优惠:全段景点已使用特惠套票,导游证、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记者证等证件不予退费,另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中途离团或不参加其中的景点,不予退费
5、儿童:12岁以内
1.4米以下儿童:含目的地用餐、旅游车位及导游服务。超高请于景区门口按景区标明的价格现补门票(当地的景点游览会根据儿童身高按不同比例收费,此部分费用由家长在当地现付),部分景点儿童高度达到
1.1m(含
1.1m)需自行购买成人票。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如需占床,敬请补单房差。
6、导游:全程导游讲解服务(散客团友不得要求男女导游;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7、购物/自费:全程0自费0购物0景中,真纯玩(温馨提示:特产超市、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品茶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费用不包含]
单房差景区小交通不含行程以外的个人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3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