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5天
[线路特色]
全程一车一导游
[服务标准]
1、交通:正规旅游牌照车,保证一人一正座(车辆大小按照实际人数安排);高铁二等座;
2、门票: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大门票,行程中赠送的节目或门票,因不可抗拒因素、景区政策或客人自愿放弃无退费;
3、住宿:标准酒店双标间,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若产生单男单女请补足房差。
4、必须自费:黄果树环保车 50 元/人,西江电瓶车20元/人,小七孔风景区景区电瓶车40元/人,保险10元/人;自愿自费:黄果树大扶梯单程 30 元/人,往返 50 元/人
5、 用餐:全程包含4早3正,早餐酒店包含,正餐餐标30元/位;十人一桌8菜1汤;贵州用餐条件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7、导游:旅游地导游员讲解服务;
8、儿童:景区车位,正餐半餐,导服,其余产生自理。
9、 购物店:4个店(银饰店、翡翠店、黄龙玉、乳胶店)
[费用不包含]
必须自费:黄果树环保车 50 元/人,西江电瓶车20元/人,小七孔风景区景区电瓶车40元/人,保险10元/人;自愿自费:黄果树大扶梯单程 30 元/人,往返 50 元/人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银饰店 0 不强制,自愿消费 翡翠店 0 不强制,自愿消费 黄龙玉 0 不强制,自愿消费 乳胶店 0 不强制,自愿消费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9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