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5天
[线路特色]
独特的喀斯特地貌 品重庆火锅,打望重庆美女,了解重庆风土人情! 乘长江索道,览山水都市。
[服务标准]
1、交通 :汉口——重庆往返动车二等座;景区间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座)。
2、住宿 :
(1)、重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参考酒店:天鹅城市酒店、富苑宾馆、和平宾馆、白象宾馆、365商务酒店等;(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
(2)、武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无空调)(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武隆住宿不提供牙膏、牙刷、香皂等沐浴洗漱用品,请自备)
3、门票:天坑三桥+天坑三桥环保车+地缝+地缝环保车+仙女山(武隆门票必须凭身份证购买门票,如客人没带身份证每人补门票折扣差价118元)。
4、优惠证件: (特价活动优惠套票除外)。
(1)、若持有学生证、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凭证可能享受更低的优惠门票(由于各景区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上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景区所有),导游按旅行社实际折扣价与所持证件优惠价的差额现退。武隆旺季(3月-10月)免票人群退50元、半票人群退20元;武隆淡季(11月-2月)免票人群退50元、半票人群退20元。请提前告知导游,优惠部分现场退费。
(2)、持优惠证件者请出团前告知,以便我社确认所持证件优惠门票,出团当天告知则不能享受证件优惠差额的退还。
(3)、若因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餐饮:4早1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早餐为酒店含早、不用不退。
6、导服 :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15元/人。
7、小孩:只含景区旅游车位及半餐,产生其它费用客人自理。(酒店住宿无床位,所以小孩酒店不含早餐,早餐费用请自理)。
8、特别提示:关于景中店,有部分景区内开设有购物(如调料、生活用具等),请游客谨慎选购。
[费用不包含]
1、费用不含: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15元/人,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客人可自由选择步行或者乘坐)。 另付费项目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城市 项目名称 参考价格 项目简介 最低参加人数 武隆 印像武隆表演 258-588元/人 武隆 玻璃眺台及石头城套票 50元/人 重庆市内 长江索道 35元/人 重庆市内 WFC观景台 80元/人 另付费项目提示
一、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旅行社提供《另付费项目说明》供旅游者参考,如有参加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另行付费的项目及时间。
三、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订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四、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另行付费项目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五、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时,特别提示旅游者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旅游者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旅游者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高速高空、山上活动或其他有风险的活动等),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武隆 维特农业公司仙女镇展示中心 60分钟 药店 武隆 名优食品展示中 60分钟 土特产 武隆 印象丝源 60分钟 竹炭、丝绸产品 武隆 泰迈乳胶店 60分钟 乳胶制品 重庆 永安超市 60分钟 土特产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52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