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9天
[线路特色]
城徽象山:游览桂林标志名片—【訾州象鼻山】 游览专家评价“世界岩溶宝库”的醉美溶洞【银子岩】 世外桃源-被誉为桂林的香格里拉 游览世界八大自然遗产之一,有“海上桂林”美誉的【下龙湾】
[服务标准]
1、交通:武汉-桂林机票经济舱(武汉-桂林飞机是桂林航空,为廉价航班,请提前知晓)桂林-南宁动车二等座,南宁-武汉机票经济舱当地旅游车(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
2、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3、住宿:酒店双人标间
4、用餐:桂林段3早4正餐,(酒店含早,正餐20标/人, 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人数不足十人,菜量酌情减少)其中桂林升级一餐自助餐+1餐老桂林米粉餐。越南段7正5早(全程正餐20元人);10人1桌、8菜1汤;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下龙一正餐为游船船餐);团队不含酒水,餐厅可根据实际每桌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餐饮风味、用餐条件各地有一定的差异,早餐不吃不退
5、导游:当地导游讲解服务。(人数不足8人司机兼导游)
6、购物/自费:桂林段0购物0自费(景中店及超市不算店) 越南段4个购物店有0自费,全程4个店:天然乳胶店,宝石店,下龙沉香店,翡翠或沙金店,关口免税店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当地导游会在车上介绍越南特色旅游商品,进行一定的车购,客人可根据自己需要自愿购买)
[费用不包含]
1.客人的私人消费和单男单女产生的房差。
2.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3. 自费项目: 印象刘三姐(新贵宾席)268元/人 梦幻漓江160元/人 或者山水间表演198元/人。环岛游280元/人自理(游览时间2小时),海洋之窗200元/人(游览时间1-
1.5小时)赶海225元/人,渔家乐280元/人以上价格包含景点门票,旅游车超出的公里费,导游服务费、订票费。4)签证与小费合计480元/人,报名时交给旅行社工作人员。 另付费项目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城市 项目名称 参考价格 项目简介 最低参加人数 北海 赶海 225元/人 体验渔家乐 北海 海洋之窗 200元/人 观赏海洋生物 另付费项目提示
一、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旅行社提供《另付费项目说明》供旅游者参考,如有参加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另行付费的项目及时间。
三、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订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四、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另行付费项目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五、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时,特别提示旅游者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旅游者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旅游者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高速高空、山上活动或其他有风险的活动等),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下龙 乳胶店 120分钟 乳胶制品 下龙 宝石店 120分钟 珠宝 下龙 沉香店 120分钟 沉香制品 下龙 关口免税店 120分钟 免税商品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21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