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入住成都商圈酒店 观看卧龙大熊猫,观赏丹枫岭火红枫叶最佳季节10月份
[服务标准]
交通:含/汉口-成都东往返动车二等座,武汉站出发需补26元/人票差含/根据实际人数选用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门票:含/中华卧龙大熊猫苑、黄龙、九寨沟门票。备注:行程已按旅行社协议价格核算,故优惠免票均不再享受退费政策,请提前知悉。住宿:成都春熙路参考酒店:梨园祥丽雅阁酒店、上层名人酒店、金开国际公寓酒店、亚朵S酒店文殊院店或其他 成都文殊坊参考酒店:世贸睿选尚品酒店、岷山安逸酒店、金紫薇酒店、宜尚酒店或其他茂县参考酒店:舒适型:新月酒店、格莱美酒店、羌山魂酒店、孙家花园或其他高档型:格莱美轻奢酒店、成祥大酒店、九顶山国际大酒店、茂县国际饭店或其他九寨沟参考酒店:舒适型:珠康酒店、嘉和酒店、鑫隆宾馆、鑫世纪缘酒店、五悦酒店或其他 高档型:港威瑞逸酒店、九寨名人酒店、千墨度假酒店、九安宾馆、藏王宴舞酒店或其他?住宿条件:独立卫生间,公共区域免费wifi,24小时空调,热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用餐:含:5早6正,正餐餐标30元/人/餐,早餐和晚餐均为酒店含,不用不退。若人数减少则按比例减少菜品和菜量。备注:如遇定点餐厅不营业或无可抗力等因素,导游可根据时间等实际情况或特殊原因对餐厅作出调整。导游:行程内持证中文导游服务。(接驳无导游)赠送:中华卧龙大熊猫苑、、走进藏家家访。赠送项目为我社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馈行为,是无附加条件的赠送,不参加不退费不换等价项目!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
①卧龙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黄龙讲解器30元/人,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九寨沟诺日朗餐厅60元/人起。
②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另付费项目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另付费项目: 城市 项目名称 参考价格 项目简介 最低参加人数 卧龙 卧龙熊猫苑电瓶车 30元/人 自愿消费 黄龙 景区索道 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 自愿消费 九寨沟 观光车 90元/人 自愿消费 九寨沟 沟内中餐 60元/人起 自愿消费 黄龙 讲解器 30元/人 自愿消费 另付费项目提示
一、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旅行社提供《另付费项目说明》供旅游者参考,如有参加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另行付费的项目及时间。
三、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订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四、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另行付费项目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五、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时,特别提示旅游者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旅游者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 购物说明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川主寺 综合土特产超市 180分钟 昆仑玉、药材、牛肉等高原特产 购物提示
一、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二、因不可抗力(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游览项目减少、行程顺序调整等情况发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正常活动。
四、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索取发票。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的购物商店,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价格在同一行程所涉及的不同地区及不同商店可能有所不同,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米(不含)以下) 9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