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赠送集体照
[服务标准]
1、大交通:去程高铁二等座,回程硬卧,以实际安排为准。
2、住宿:双人标准间,如有单人出行,敬请补齐单房差160元/人/晚入住双人标间或大床房。
3、用餐:早餐为酒店包含对应晚数打包早餐。4个中餐,餐标30元/人。
4、用车:正规旅游空调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5、导游:正规持证导游。
6、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赠送景点:圆明园、清华艺术博物馆、北京科技馆
7、无门票外景:前门大街、天安门广场、奥林匹克公园、什刹海风景区。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单间差是指旅游者要求独宿一间客房,或因无其他旅游者与之拼住所产生的费用。酒店可能为此类旅游者提供单床或双床房间。
2.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依据当地风俗向服务人员支付的小费等(由您酌情自行支付)。
5.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旅游保险。(温馨提示:中国国旅推荐您至少购买一项旅游保险,购买保险可以为您的旅途提供额外风险保障。)
6.上述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7.行程中不含景区交通。行程中部分需要乘坐景区交通辅助游览,费用明细如下,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乘坐。北京市东城区什刹海景区90分钟180元,包含黄包车、堂会、四合院北京市朝阳区奥运观光车90分钟180元,包含奥运表演门票特别说明:如遇以上景区交通政策性关闭,可更换为颐和园游船及其他景区交通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5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