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选择这个陌生的城市,理由很简单,在洁白的沙滩上,面朝大海
[服务标准]
1.交通:武汉—北海往返经济舱(因机票为团队折扣票,一经确认或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换名)
2.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如有特别要求,请提前说明。旅游车到景点、餐厅需统一下车,期间不开空调。 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遗失责任自负。
3.住宿:空调酒店双人标间(出现单男单女或标间内加床或补房差)
4.用餐:5早1正餐1自助(正餐标20元/人;正餐10人1桌,8菜1汤,不足10人,菜数略减;不含酒水)注:自动放弃餐费不退.(早餐为酒店含早,不用费用不退;不占床不含早餐)如果客人因乘早班火车或飞机未用,早餐费不退。
5.门票: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自费项目,景区小交通敬请自理)。赠送项目或者景点,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6.导游服务: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十人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
8.涠洲岛船票:往返B舱船票、景点门票、用车(岛上电瓶车20元/人自理、天主教堂电瓶车20元/人自理);
9.儿童:2-12岁内可报名儿童,包含往返大交通,当地旅游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半价正餐餐费(不占酒店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
[费用不包含]
1.不含下岛送至码头费用参考40-120/趟不等;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4.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单间差或加床费用,酒店住房押金。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
米(不含)以下) 197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