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4天
[线路特色]
精华景点打卡,玩桂林必游
[服务标准]
1.交通:武汉-桂林往返高铁二等座;桂林当地空调VIP旅游车,每人一正座(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2.住宿:全程双人标准间(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3.用餐:全程用餐3早4正30标(其中一餐为船餐,免费升级一餐豪华自助餐)。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6人,导游现退餐费;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
4.门票:行程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注意:赠送景点不去不退费用;景区内小交通自理)
5.导游: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
6.购物:全程0购物,景中店及市民超市(供买水及火车上食物等)不算购物店 ,无自费!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只含正餐餐费半价和车位费,其他费用不含; 包括赠送景区,超高费用敬请自理!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57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