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选择这个陌生的城市,理由很简单,在洁白的沙滩上,面朝大海
[服务标准]
1.交通:武汉—北海往返经济舱(因机票为团队折扣票,一经确认或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换名)
2.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如有特别要求,请提前说明。旅游车到景点、餐厅需统一下车,期间不开空调。 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遗失责任自负。
3.住宿:空调酒店双人标间(出现单男单女或标间内加床或补房差)
4.用餐:5早1正餐1自助(正餐标20元/人;正餐10人1桌,8菜1汤,不足10人,菜数略减;不含酒水)注:自动放弃餐费不退(早餐为酒店含早,不用费用不退;不占床不含早餐)如果客人因乘早班火车或飞机未用,早餐费不退。
5.门票: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自费项目,景区小交通敬请自理)。赠送项目或者景点,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6.导游服务: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十人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
8.涠洲岛船票:往返B舱船票、景点门票、用车(岛上电瓶车20元/人自理、下岛送码头费用参考40-120不等自理);
9.儿童:2-12岁内可报名儿童,包含往返大交通,当地旅游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半价正餐餐费(不占酒店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
[费用不包含]
1.涠洲岛下岛至码头费用自理。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3.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酒店内个人消费。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
5.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6.特殊说明:涠洲景区电瓶车车费(未含);火山地质公园20元、教堂20元,需要客人自已现付款。涠洲段全程不含正餐(客人可在餐厅自点或菜市场买菜回酒店加工)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1.2
米(不含)以下) 217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