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森林之城、避暑之都、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武汉-贵阳北往返高铁二等座或者 武汉/贵阳往返飞机经济舱;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1人1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如在接团前 48 小时取消车位,收取车损为: 500 元/位!备注:往返航班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出行或返回,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帮助协调改其他交通工具返回,多产生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住宿:全程双人标准间(备注:贵州酒店无三人间,不接收3人用房1标退房差,可选择补房差或不退房差含早)用餐标准:含4早5正餐,30元/人/餐的标准;(行程中备注不含用餐敬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酒店含早,不吃不退早餐,儿童不占床,则需补早餐费,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由家长现付景点门票:含景点首道大门票。购票说明:景区需要凭身份证实名登记方可购票,请配合导游出示身份证。行程为打包价格,优惠不退门票费用优惠政策不叠加!导游服务:全程安排持证中文导游儿童标准:12岁以下含当地空调旅游车位费、导服、正餐;不含早餐、不含门票及住宿酒店早餐/床位/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游船费等/赠送项目,如产生请家长按实际收费标准自理明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苗妹、贵州茘波大小七孔奇石展览馆(部分景区或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其自行商业行为)
[费用不包含]
景区内电瓶车、索道属景区内另行付费的小交通,属于客人自愿消费,不强制,客人可步行游览,行程相关的景区内小交通如下:
1、黄果树景区内60元/人+小七孔50/人+西江苗寨20/人=130/人
2、小七孔景区内的鸳鸯湖划船30元/人;(自愿消费)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227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