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森林之城、避暑之都、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武汉-贵阳北往返高铁二等座或者 武汉/贵阳往返飞机经济舱;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1人1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如在接团前 48 小时取消车位,收取车损为: 500 元/位!备注:往返航班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出行或返回,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帮助协调改其他交通工具返回,多产生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住宿:全程双人标准间(备注:贵州酒店无三人间,不接收3人用房1标退房差,可选择补房差或不退房差含早)用餐标准:4早5正餐(酒店含早、正餐标30元/人或以上,10人一桌酒店均含早,不吃不退,若小孩不占床,产生费用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家长现付景点门票:含黄果树景区门票、西江苗寨门票,小七孔景区门票,青岩古镇含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
1、行程报价已按半票价优惠,参团时已享受半票折扣优惠,本地不再退费,
2、免票:综合退费140元景区需身份证实名登记,参团时请提供身份证号码,导游购票时配合出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导游服务:全程安排持证中文导游儿童标准:12岁以下含当地空调旅游车位费、导服、正餐;不含早餐、不含门票及住宿酒店早餐/床位/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游船费等/赠送项目,如产生请家长按实际收费标准自理
[费用不包含]
景区内非必须消费景点或不必须自费娱乐项目如下,自愿消费,不强制 景区内观光车:
1、黄果树自动扶梯往返50元/人、单程30元/人(自愿消费)
2、鸳鸯湖划船30元/人(自愿消费)景区内非必须消费景点或不必须自费娱乐项目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237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