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7天
[线路特色]
交通便捷:家门口出发,动车直达,飞机返回,安全舒适 舒适酒店:精心安排厦门品质酒店,安享旅途
[服务标准]
?燃油及港务费(出发前需与船票一起缴交):人民币599元/人;?住宿:邮轮3晚住宿,厦门3晚房间住宿;?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5-55座,需套车,按团队实际人数提供,保证每人一个座位)?导服:当地优秀导游服务?美食:由邮轮免费餐厅提供的精美膳食; 厦门市区3早餐?享用指定的船上设施及参加指定的船上娱乐节目及活动;?赠送岸上观光A线(岸上游为赠送项目,团队客人需跟随旅游团统一游览,不得脱团,如不参加岸上游览,需缴纳管理费400元/人,需自行办理签证)。?厦门市区行程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全程只进3个购物商场:红珊瑚饰品商场(约120分钟), 出口丝织品商场(约120分钟),进口乳胶商场(约120分钟)
[费用不包含]
?邮轮服务费(船上缴交):内侧房-露台房港币110元/人/晚 ,露台房以上的房型港币130元/人/晚,2周岁以下的婴儿免收邮轮服务费;?船上个人消费,自费餐饮消费、证件费等其他个人消费;?个人出境护照费用;?个人消费及自费项目;?个人出境旅游意外保险30元/人及邮轮险70元/人(建议客人购买);?除以上包含费用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如战争,罢工,台风,航班延误,暴乱等)额外费用;?邮轮上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管理费等;?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等费用;?持港澳台护照及外籍护照的客人需另+300元/人。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28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