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汽车进入逐步适应高海拔,不遗漏318国道沿途精华景点 飞机返回不走回头路,旅途更轻松 不推销自费,不进购物店,更多的时间留给记录美景
[服务标准]
1、交通 包含报价包含汉口至成都东往返动车二等座,如果客人需要武汉往返飞机成都补差价即可,行程内标明用车(旅游巴士)+接送站拼车服务(接送站由接站师傅安排接送,无导游)全程空调旅游巴士,成都至稻亚空调旅游车。根据最终报名人数选用相应大小的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空调限时开放(主要针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具体情况以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2、住宿 包含行程所列住宿地5晚住宿,每人1床位,沿途均入住指定的当地酒店(标间+独卫),标准可选。特别提示:报价均以1人1个床位计价,稻亚沿线地区酒店极少数酒店有加床和三人间,特殊房型需提前预订;如游客人数为单数而又无法拼房,则需要补房差,单人请提前收取单房差。11月至次年5月入住两晚日瓦海拔更低更舒适,6月至10月则会调一晚入住稻城。参考备选酒店如下:冬季稻城昼夜温差大,尤其夜间温度低,沿途酒店可能出现早上水管冻住无法出水现象,酒店也会提前蓄水供大家使用,请大家体谅。参考备选酒店如下:成都2晚:斯维登酒店式公寓(宽窄巷子华润峰锦店)/泰平·崇丽酒店(原维莱士酒店)/凤凰御庭金牛店/星程连锁/太通大酒店//佳益豪/金立方/凯文/凯格/锦程/万锦/五昊洋酒店/嘉立连锁/云归处城市酒店//D6连锁/川景风情同级新都桥:光合原宿、瑞景大酒店、星辰主题酒店、御尊主题酒店、虞悦酒店、伊莎酒店、大观景酒店或同级酒店。稻城:喜波大酒店、印象假日酒店、迹墨主题酒店、五悦·悦心酒店、圣地亚丁贵宾楼酒店、兰卡假日酒店或同级酒店。日瓦:扎西旅游酒店、藏域明珠大酒店、香格拉大酒店、伦平顺发酒店、高原雪域假日酒店、虞悦酒店、蓝月山谷酒店、圆梦园酒店、呷拥酒店或同级酒店,以上满房则升级至华美达安可酒店。
3、用餐 包含6早5正餐 成都酒店早餐为酒店免费提供路早,不吃不退费,退房时请向酒店前台领取,行程标注酒店所含早晚餐的,因沿途房餐均为组合消费,任一项取消均不退费。晚餐酒店赠送套餐8菜1汤,按10人一桌计算,若人数减少则按比例减少菜品和菜量);午餐在沿路指定餐厅用餐,不用餐也不退还。因用餐地为少数民族地区,沿线部分餐质较差,请游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多备些自己喜好的零食出行。
4、导游 包含行程内专线优秀持证中文导游服务(12人及以下为司机兼向导)常规散客拼团,旅行社安排随车持证中文导游一名,提供行程解说及沿途食宿安排及沿途风土人情介绍服务,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5、门票 包含亚丁门票,凭景区认可有效证件优惠证件:淡季11月1日-次年5月31日优惠票共退20元/人,免票或中途离团未进景区60元/人,旺季6月1日-10月31日优惠票共退50元/人,免票或中途离团未进景区退100元/人。景区内配套设施有偿使用为旅游者个人行为,请自行购买并谨慎选择。
7、儿童 包含行程汽车车位、半餐(升级酒店餐按特别说明)、导游服务,1—18岁青少年儿童含成都至稻亚汽车车位、半餐、导游服务,其余均自理;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成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参团。年龄5岁以下儿童,建议请不要带进高原,怕说不清症状,避免发生意外(严重者会流鼻血、呕吐、发烧等)。
8、赠送旅行颈枕1人1个、氧气瓶1人1瓶、矿泉水1人1瓶;4月1号至11月中旬赠送游览木雅圣地景区(注: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费用不包含]
1、交通:航空保险、出发地接送站,稻城至机场包车费用,稻城返回所在地的机票费用
2、门票及车票:
①亚丁景区观光车往返120元/人(必须消费);
②二进亚丁景区观光车60元/人;
③.冲古寺到洛绒牛场电瓶车:单程60元/人、往返80元/人,单程
6.8公里;
④洛绒牛场至舍身崖骑马305元/人,单程5公里;
⑤.泸定桥10元/人;
⑥.木雅圣地观光车60元/人(必须消费)(4月1日-11月中旬期间)
3、餐费:第
4、5天的午餐(不统一安排,景区内无餐厅,请在景区自行解决;冲古寺和洛绒牛场有盒饭卖40元/人)
4、房差:单房差(报价均以1人1床位计算,如游客人数为单数而又无法拼房,则需补房差)??
5、儿童:不含景区门票和观光车、不含床位、不占床不含酒店早晚餐、及其他自理项目;超过需另付费;
6、其它1: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食宿,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7、其它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359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