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4天
[线路特色]
精华景点,至尊待遇,真正体验到旅游的乐趣,享受传奇无忧的旅程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两年内空调旅游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个正座);住宿标准:全程入住舒适型酒店(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景点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用餐标准:成人全程3早3正+1船餐(正餐25元/人/正,阳朔啤酒鱼)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6人,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若特色餐开餐人数不足则安排同等价值的退餐。导游服务:优秀中文导游服务;儿童费用:18岁以下。儿童价格仅包含当地旅游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半价正餐餐费(不占酒店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超高自理)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9、行程中为赠送景点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观看相关费用不退不补。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40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