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武汉;行程天数:6天
[线路特色]
壮族大盘餐,北海海鲜自助餐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行程内安排当地专属用车费用(除部分特殊路段因当地规定及安全考量,则依规定派遣小型车);住宿标准:全程入住经济型酒店(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用餐标准:全程5早5正,餐标15元/人,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8人,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若特色餐开餐人数不足则安排同等价值的退餐。导游服务:优秀中文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
[费用不包含]
1、购物场所内消费自理;
2、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自理;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
5、行程中为赠送景点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观看相关费用不退不补;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自理;
7、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自理;
8、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自理;
9、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自理。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儿童参考价格]:儿童报价(
1.2
米(不含)以下) 707元/人;
[单房差]:如单男或单女产生单房差,游客自理,单房差价格 元/人,如未标明价格,请电话咨询。